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钢管绿色精品高端特种钢升级改造项目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96号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30200万元人民币建设“天津钢管绿色精品高端特种钢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本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96号,本次拟改造现有二炼钢90t电炉的上料系统,新增1套真空合金熔融炉和1座AOD精炼炉,改造现有VOD精炼炉,并启用闲置的1座LF精炼炉,以提高绿色精品高端特种钢的生产比例,全厂炼钢规模不变。 |
1、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在采取适当洒水降尘、围挡等措施下,可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施工噪声在施工期产生,施工噪声的影响会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为了进一步降低本项目的施工噪声影响,本评价要求其严格按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本项目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可排入厂区内已有的污水管道系统,最终排向厂内污水处理厂,不向水环境排放,不会对外界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建筑垃圾、施工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的、合理可行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电炉炉内烟气、二三次烟气,上料粉尘,AOD精炼炉废气,真空合金熔融炉废气,LF精炼炉废气,VOD精炼废气、1#和2#连铸火焰切割、大包回转台废气,钢包处理、磕渣、拆包、连铸中包倾翻等废气。电炉炉内烟气通过电炉废钢预热烟道排烟+燃烧沉降室+急冷装置(余热锅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净化,经4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二次烟气和部分三次烟气通过电炉密闭罩+主屋顶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净化,经4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AOD精炼炉投料粉尘采用移动集气罩收集,AOD精炼一二次烟气采用密闭罩+炉口排烟罩收集,真空合金熔融炉投料粉尘、精炼废气采用移动集气罩收集,电炉少量三次烟气和下料系统废气通过辅屋顶罩收集,上述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3m高的排气筒DA096排放。1#LF精炼炉一二次烟气,通过第四孔炉内排烟+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30m高排气筒DA026排放。2#LF精炼炉一二次烟气,通过第四孔炉内排烟+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净化,VOD精炼废气、1#和2#连铸火焰切割、大包回转台废气,分别采用各自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净化;经30m高排气筒DA040排放。钢包处理、磕渣、拆包、连铸中包倾翻等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净化,经32m高排气筒DA088排放。排气筒DA003排放的颗粒物、二噁英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炼钢工序“电炉”排放限值,DA096、DA026、DA040、DA088排放的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炼钢工序“其它生产设施”排放限值。本项目新增AOD精炼炉氧枪、泵房及其他设备组件冷却水排水,真空合金熔融炉设备冷却水排水和除盐水系统浓排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厂内,不外排。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LF精炼炉、VOD炉真空泵、AOD精炼炉、真空合金熔融装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方式控制噪声,经预测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新增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废耐火材料,废耐火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电炉除尘灰,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已开展公众参与 |
2025.9.5-2025.9.1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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